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6-12-27
各系(部):
依照《关于印发< 防灾科技学院教学新秀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防科发教﹝2009﹞73号)文件精神,学院现启动第四届教学新秀的推荐工作。请各系(部)组织本部门教师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按评选条件推荐第四届教学新秀候选、考查对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在学院教学一线工作3年以上(含3年),年龄不超过35周岁,近三年无教学事故,符合文件(防科发教﹝2009﹞73号)规定的评选条件者均可报名。
二、申请者须填写《防灾科技学院教学新秀申报推荐表》(附件1)一式三份,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
包括:教学工作;课程建设成果;代表性教研成果(论文、课题、获奖等);反映教学研究成果应用于教学、科研的相关材料;参与出版的教材或专著(封面、目录、版权页)等反映教师教学能力的相关材料,及相关的其它佐证材料。
三、申请者所在系(部)按照文件规定,对申报人资格、申报材料规范与完整性审核后,统一填写《防灾科技学院教学新秀申报系(部)推荐汇总表》(附件2),签章后与上述材料一起交至教学质量管理科。
四、申报截至日期:2016年12月30日(星期五)(以收到时间为准)。
五、学院对教学新秀申报推荐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符合申报推荐条件的申请人公示后,将组织评审小组进行不少于2个学期的教学质量跟踪考查。本届教学新秀拟于2018年上半年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