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7-05-15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办发〔2015〕36号)、《教育部关于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高〔2016〕2号)等精神,确保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十三五”教学与专业建设规划各项建设任务落实到位,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6〕11号)和防灾科技学院《关于贯彻财政预算改革要求推进项目库建设的通知》(防科发财〔2017〕20号)的要求,启动“教育教学改革资金项目库”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库的建设意义
项目库是为适应中央财政预算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提高中央财政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水平,规范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健全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机制,落实全面深入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完善协同育人机制、着力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建立完善拔尖人才培养体制机制等教育教学改革任务,提高项目决策水平而建立的数据库系统,所有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预算都应通过项目库,进行申报、论证、审核等环节,最后从项目库纳入部门及学院预算。
二、建设范围
教育教学改革资金项目库包含4类项目:
(1)优质教学资源建设计划:精品建设课程项目、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防灾减灾特色教材项目。
(2)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实验)班、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拔尖人才培养实验班。
(3)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教学团队建设项目、教师教学业务与交流访问研修培训项目。
(4)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建设计划:校外综合性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虚拟仿真实验室(系统)建设项目、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实验区建设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根据《关于贯彻财政预算改革要求推进项目库建设的通知》(防科发财〔2017〕20号)的要求,上述教育教学改革资金项目库的建设与管理由教务处统筹,具体项目实施由项目所属部门协调安排。
三、申报条件
各项目具体申报条件、建设要求见《防灾科技学院教育教学改革资金项目库建设要求》(附件1)。
四、工作程序
1. 各系(部)根据《防灾科技学院教育教学改革资金项目库建设要求》(附件1),结合系部“十三五”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充分论证,组织各项目的申报工作,确保各项目规划任务和目标落实到位。
2. 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根据学院“十三五”建设规划和各项目申报条件、建设要求对各系(部)申报的项目进行论证审核、排序。
3. 教务处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按项目优先级进行入库管理,作为各年度中央财政教育教学资金项目预算安排的主要依据。原则上不再另行安排各年度项目申报。
4. 项目申报按照连续三年建设规划进行部署,按年度滚动补充申报。补充申报的项目原则上列于先前入库项目之后。
5. 各年度入库项目,经过中央财政预算批准后,将由教育教学改革资金项目管理部门协调签订项目任务书,实施具体建设工作。
五、工作要求
1. 项目库是学院和部门年度预算的依据,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做好各项目建设规划和项目经费预算工作。
2. 请各系(部)于
3. 各项目采取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年度主持项目不超过3项。教师年度参与项目每人不超过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