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检查与验收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7-10-12

 

各教学系:

为进一步促进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提高实验中心建设水平,根据《河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指标体系》和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防科发教〔201478号)要求,拟定于20171116日(星期四)对20152016年度立项建设的院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开展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项目为20152016年度立项建设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15年度立项的灾害仿真模拟、网络与信息安全两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同时获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2017年建设期满,本次开展校内验收。2016年度立项的6个院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20186月建设期满,本次开展中期检查。具体检查项目见下表。

建设项目名称

级别

责任单位

负责人

立项年度

检查形式

灾害仿真模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院级/省级

防灾工程系

郭迅

2015

验收

网络与信息安全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院级/省级

灾害信息工程系

丰继林

2015

验收

电工电子技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院级

防灾仪器系

贺秀玲

2016

中期检查

地下水资源与环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院级

地震科学系

张莹

2016

中期检查

工程力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院级

防灾工程系

王丽

2016

中期检查

地下结构与工程地质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院级

防灾工程系

王伟

2016

中期检查

地球孕震环境监测与探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院级

地震科学系

沈军

2016

中期检查

物联网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院级

灾害信息工程系

张兵

2016

中期检查

 

二、验收检查方式

本次项目检查、验收采取系(部)自查、总结、汇报答辩的形式进行。检查、验收的标准参考《河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指标体系》(附件1),按《院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验收评审用表》(附件2)进行量化评分,满分110分(含特殊项目10分),分数高于85分的视为验收或检查通过。

三、验收检查要求

1. 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项目检查、验收工作,以系为单位开展自查,按照评审指标体系对项目立项以来的建设工作进行系统梳理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

2. 拟验收的项目需撰写《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验收申请报告》(附件3),拟进行中期检查的建设项目需撰写《防灾科技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总结报告》(附件4),上述材料一式6份,务必于20171113日(星期一)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各建设项目须按《河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指标体系》逐项整理支撑材料,汇编成册,一式一份,一并提交。

3. 汇报答辩环节,要求各项目组进行建设工作汇报,充分展示项目建设措施、成效,示范中心的建设成果及示范作用,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等。

    每个建设项目汇报答辩的时间为10分钟,评审组质询讨论的时间不少于5分钟。答辩需准备PPT讲稿,内容应对照评审指标体系,涵盖实验室功能整合与规划、实验教学改革、实验队伍建设、管理模式创新、设备与环境管理等相应的内容,以及特色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

附件1:河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指标体系.doc

附件2:院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验收评审用表.doc

附件3:防灾科技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验收申请报告.doc

附件4:防灾科技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总结报告.doc

    教务处
    2017-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