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7-10-12
各教学系:
为进一步促进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提高实验中心建设水平,根据《河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指标体系》和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防科发教〔2014〕78号)要求,拟定于2017年11月16日(星期四)对2015、2016年度立项建设的院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开展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项目为2015、2016年度立项建设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15年度立项的灾害仿真模拟、网络与信息安全两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同时获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2017年建设期满,本次开展校内验收。2016年度立项的6个院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2018年6月建设期满,本次开展中期检查。具体检查项目见下表。
建设项目名称 |
级别 |
责任单位 |
负责人 |
立项年度 |
检查形式 |
灾害仿真模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院级/省级 |
防灾工程系 |
郭迅 |
2015 |
验收 |
网络与信息安全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院级/省级 |
灾害信息工程系 |
丰继林 |
2015 |
验收 |
电工电子技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院级 |
防灾仪器系 |
贺秀玲 |
2016 |
中期检查 |
地下水资源与环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院级 |
地震科学系 |
张莹 |
2016 |
中期检查 |
工程力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院级 |
防灾工程系 |
王丽 |
2016 |
中期检查 |
地下结构与工程地质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院级 |
防灾工程系 |
王伟 |
2016 |
中期检查 |
地球孕震环境监测与探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院级 |
地震科学系 |
沈军 |
2016 |
中期检查 |
物联网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院级 |
灾害信息工程系 |
张兵 |
2016 |
中期检查 |
二、验收检查方式
本次项目检查、验收采取系(部)自查、总结、汇报答辩的形式进行。检查、验收的标准参考《河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指标体系》(附件1),按《院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验收评审用表》(附件2)进行量化评分,满分110分(含特殊项目10分),分数高于85分的视为验收或检查通过。
三、验收检查要求
1. 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项目检查、验收工作,以系为单位开展自查,按照评审指标体系对项目立项以来的建设工作进行系统梳理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
2. 拟验收的项目需撰写《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验收申请报告》(附件3),拟进行中期检查的建设项目需撰写《防灾科技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总结报告》(附件4),上述材料一式6份,务必于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各建设项目须按《河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指标体系》逐项整理支撑材料,汇编成册,一式一份,一并提交。
3. 汇报答辩环节,要求各项目组进行建设工作汇报,充分展示项目建设措施、成效,示范中心的建设成果及示范作用,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等。
每个建设项目汇报答辩的时间为10分钟,评审组质询讨论的时间不少于5分钟。答辩需准备PPT讲稿,内容应对照评审指标体系,涵盖实验室功能整合与规划、实验教学改革、实验队伍建设、管理模式创新、设备与环境管理等相应的内容,以及特色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
附件1:河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指标体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