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教学计划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7-11-01

各系(部):

按照《防灾科技学院教学工作规范》要求和教务处工作安排,现开始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为及时有效地落实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学生所在系确定教学安排

1、各专业完善教务系统中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信息。

2、各学生所在系通过教务系统培养方案统计报表教学安排打印各年级各专业教学安排,11月6日下班前提交“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教学安排纸介版。

3、“教学安排打印版”务必通过教务系统直接打印,不要导出Word版后打印。

4、拟不开设的专业选修课程可直接在“教学安排打印版”上划除,拟添加课程应当修订培养方案后再打印“教学安排打印版”。

(二)教务处下发执行计划

(三)各课程所属系(部)提交教学任务

各课程所属系(部)通过教务系统提交教学任务,确定任课教师、分合班情况、授课周次、教学场所要求等信息,落实专业选修课程的选课方式。各系(部)务必于1113日前完成教学任务的维护。

(四)确定教材

1、各课程所属系(部)提交教学任务后,教务处汇总《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教材征订表》发至各部门。

2、课程负责人组织课程组成员对不同版本的教材进行比较、分析后,向所在教研室(专业)提出拟选用教材。教研室(专业)主任根据教材选用原则,审核选用的教材。各系(部)填报《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教材征订表》交教务处。为避免因统一订购教材到货较晚影响任课教师备课,任课教师如需教材,可先自行购买,下学期开学后凭发票到教务科报销。

3、教务处汇总并公布教材征订情况,各系组织学生购买教材。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管理岗位人员行政兼课每周不超过4学时,教研室主任兼课不超过12学时,专任教师每周不超过16学时。

(二)需助课的课程应填写《防灾科技学院助课审批表》,经批准后和主讲教师教学任务同时下达,教务任务下达后不再受理助课申请。《防灾科技学院助课审批表》(可在教务处网站教务用表下载)

(三)需聘请外聘教师的系部,应遵照《防灾科技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办理聘用手续(教授100/课时、副教授80/课时、讲师及以下职称者60/课时)。填写《防灾科技学院外聘教师授课协议书》和《防灾科技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于1120日前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交由人事处审核。

 

 

工作时段

工作任务

11月1日11月6日

完善教务系统中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信息。

各系部确定下学期各年级各专业的教学安排。

11月7日11月13日

1.通过系统确定教学任务,安排上课教师;

2.确定下学期使用的教材信息。

11月14日11月20日

汇总并公布教材信息,各系指导学生购买教材。

    教务处
    2017-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