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8-03-14
各系:
为继续加强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监控,提高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决定启动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现对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形式
1.学院要求本科毕业生必须返校参加中期检查答辩,在校内接受指导教师指导和检查工作,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初步设计或初稿。
2.在4月9日至20日之间,组织召开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报告会,由学生汇报截至中期检查之前完成的工作;同时组织召开指导教师中期检查报告会,由教师汇报指导工作。
3.各系应于2018年4月9日前,组织教研室负责人完成在“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中的中期答辩分组设置。学院将依据各教研室的时间设置组织督导专家旁听指导。
二、中期检查成绩评定
中期检查结束后,各系及时组织学生和教师完成过程控制及成绩评定手册中“中期检查表”的填写和成绩评定工作,并在“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中提交中期检查表;
各系在评定学生中期检查成绩时,未返校接受指导或未在中期检查报告会上报告的学生的中期检查成绩为不及格,同时暂停其毕业设计(论文)评定资格。
三、中期检查结束后,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一律不得变更。
四、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文档提交均在“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中进行,学生在“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中按要求提交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在“过程管理”→“中期检查”下载学生提交的“中期检查表”,如有问题或修改意见,在“中期检查表”中修改后提交反馈文档,由学生修改后再次提交;如“中期检查表”可以通过,则指导教师在“中期检查表”中给定成绩后提交回系统,予以通过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