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胡文斌等111名同学进行学籍处理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8-10-18

各学院:

《防灾科技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版)》(防科发教〔201778号)第三十八条规定:学生修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一年级结束时获得30学分;二年级结束时获得65学分;三年级结束时获得105学分,可以升级。

根据学生学分获得情况,现对以下未达到升级条件的胡文斌等一百一十一名同学进行学籍处理(名单见附件)。按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要求,第一次未达到升级条件的,予以学业警示处理,经学生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审查,允许跟随原班级学习,学籍不变;第二次未达到升级条件的予以留级处理;第三次未达到升级条件的予以退学处理。请各学院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学生本人在《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学籍处理名单》上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

2.2019届毕业生因实习不在学校者,班级辅导员通知学生本人,“学生签名”列由辅导员代签。

3.各学院应及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E-mail等方式与学生家长联系,确保学生家长知晓学生学业情况,辅导员在学籍处理名单表注明是否通知家长。

4. 1025前将《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学籍处理名单》交教务科(明德楼201室),各学院可留存复印件存档。

请各学院按上述通知要求及时、规范的做好学籍处理的各项工作。

    教务处
    2018-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