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9-01-10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20172号)要求。17日上午,在明德楼318会议室,学校召开了2018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学校主管教学副校长刘春平,各教学单位、图书馆、信息化管理中心和安全工作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刘春平副校长解读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20172号)具体内容。安全工作处处长田力就实验室钥匙管理、监控及消防设施、防火防盗防电措施、易制爆易制毒化学药品试剂管理等安全方面进行统一要求。

刘校长向各单位了解实验室专职管理人员情况,就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进一步提出了四点工作要求:第一,各单位立即召开实验室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明确各级实验室管理人员,逐级分层落实安全责任人,向教务处备案院部主要领导责任人。并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红线意识,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建立实验室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等级、报告、整改等制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定期开展实验室应急演练,于110日前各单位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提交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第二,各单位在121日前组织安全隐患大排查,安全风险大的实验室要重点排查,填写实验室安全检查表,提出整改措施,要求有隐患的实验室在整改前关闭运行。第三,由教务处负责制定实验室安全准入和仪器设备使用登记制度,统一制作相关表格,要求各实验室做好进入、使用登记工作。第四,各单位根据实验室情况建立相应的实验室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注意事项或操作流程、安全提示,并全部上墙,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尽可能多的安全提示,完善实验室安全急救设施和个人防护器材配备。


    2019-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