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物理学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总体实施方案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2-05-24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简称“卓越计划”)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大改革项目,也是促进我国由工程教育大国迈向工程教育强国的重大举措。卓越计划旨在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各类型工程技术人才,为国家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才强国战略服务,对促进高等教育面向社会需求培养人才,全面提高工程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和引导作用。经教育部批准,在我院地球物理学专业的基础上设立培养面向防震减灾领域的优秀地震监测预测工程技术人才“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这是国家对我院办学特色定位的肯定,也是国家着眼于提升地震监测预测岗位人员素质与提高防震减灾水平,对我院教育教学质量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服务行业、综合改革、试点探索”的原则,发挥我院优势学科的优势,依托防震减灾行业,以地球物理学专业为平台,培养面向防震减灾领域的地震监测预测方向卓越工程技术人才。根据教育部“卓越计划”的工程教育理念,以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际工作为背景,着力提高学生的防震减灾意识、职业素质和实践能力,通过不断优化学生知识结构、强化学生素质、加强地震行业和社会环境下的综合实践教育,经过系统的专业化、岗位化的专项工程技术培养与训练,培养面向未来、专业基础扎实、实践动手能力强的高素质的卓越地震监测预测工程师,为防震减灾行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培养目标

培养面向防震减灾领域的具有扎实地球物理学知识,具备相关的地震地质知识,熟练掌握地震监测预测工程技术及相关技术方法,了解防震减灾领域发展现状和趋势,具有一定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具备良好沟通与交流能力,具有较强的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和较高的工程素养、实践能力的应用型本科人才。

基本规格:

(一)以地球物理学培养为理科特质与以监测预测工程技术训练为工科特质相结合;以地球物理学教育为主辅以地震地质方向教育相结合;以地球物理、地震地质基础理论教育与监测预测技术训练相结合;以地震监测与预测相结合的四结合式的知识能力复合型人才;

(二)达到地球物理学专业的人才培养基本规格,初步具有地震地质领域的知识与能力;

(三)熟练掌握地震监测预测的理论方法与技术;

(四)具备适应地震监测预测岗位综合能力;

(五)具有较强的信息技术能力与一定的仪器科学技术素养与基础。

三、培养模式

学院拟采用“院所台局”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用结合的道路,将学生进入工作岗位后的岗前培训时间提前至在校完成,实施“3+1”四年制本科培养模式,即三年校内理论学习,累计一年的校外学习、各类实践和毕业设计。

(一)校内培养阶段。

学院组建“地球物理卓越班”,采取学生自愿报名与公开选拔相结合的方式,学生就读前与相关的省地震局、直属单位、地震台站等系统内单位初步签订就业去向协议,毕业后服务于签订单位。学院为每位学生配备校内导师,建立个人培养档案,专业成立培养指导小组,并按照单独制定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高年级到所签订的工作单位实习,并跟随导师结合工程项目和课题进行科研训练。学院将加大“地球物理卓越班”的实践教学的比重,提高对实践教学考核标准,做好到校外实践单位的前期培训、培养工作。

(二)校外培养阶段。

1.校外培养实施分段式教学。

第一阶段为集中三段式教学,对所有的学生进行集中的统一规格与统一要求训练,首先依托地质研究所进行地震地质现场教学,再依托台网中心和国家基准台进行地震监测训练,最后依托预测所进行地震分析预测训练;第二阶段根据第一阶段在实践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知识能力补充提高教学;第三阶段根据学生的工作岗位需求直接到用人单位进行实习,并完成毕业设计。

2.联合培养。

根据用人单位需求以及学院对人才培养的定位,确定校外学习阶段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标准。在校外培养过程中,合作单位要为每一位学生配备校外导师,由校外导师和校内导师共同指导学生在校外培养阶段的学习和实践,并由双方导师共同指导学生的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

四、学生来源和选拔机制

学生来源全部为全国统招地球物理学专业二年级学生,试点班招生规模为1个班20人,选拔机制如下:

(一)2012级地球物理学专业学生入校学习一年后,由有初步就业意向的学生自愿申请,结合学业成绩,通过笔试、面试等环节,选拔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情况优秀、具有实践潜力的学生优先进入“地球物理卓越班”。学生就读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毕业后直接到相应单位工作。

(二)实行退出机制,对于与“卓越计划”培养要求不相适应的学生将退回原专业班级继续完成相应培养环节。

五、学籍管理

单独编班,按现有学制实施培养,即实行学年学分制管理,实施弹性学制,采取灵活的学籍管理机制,允许学生提前或推迟毕业。

对于在行业单位学习阶段的管理,由学院和相关单位按要求设立管理小组进行联合管理。管理小组要加强学生在校外学习的管理、安全的管理。为了有效管理,学院、学生、培养单位三方要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责、权、利,确保学生安全和学习收获。

六、组织管理体系

(一)学院成立“卓越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和工作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及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相关系、教务处、学生工作处、人事处、发展与财务处等部门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科学设计和部署各阶段的建设任务,提供政策、人力、财力保障,督促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与互相协作,指导解决推进工作中出现的复杂问题。

“卓越计划”实施工作组的成员由地震科学系、教务处、学生工作处、人事处、发展与财务处等部门领导、行业专家、教育专家、部分培养单位领导组成,具体负责该项计划的实施,就培养目标、培养标准、学籍管理、课程设置、教材内容改革、教学计划、实训实习、毕业设计、联合培养、国际合作、质量保障、招生方式、毕业要求等方面开展工作。

(二)学院成立“卓越工程师培养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聘请教学、科研及工程经验丰富的教授和行业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等担任委员,负责“卓越班”学生培养过程中的教学指导与重大事宜决策。

(三)地震科学系成立系属特设机构“地球物理卓越班”培养办公室,由系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学院教务处教务教材科、教学建设科、实践教学科、教学质量管理科等负责人、专业方向负责人和相关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卓越计划”的具体落实和学生管理。该办公室根据“卓越工程师培养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提出的人才培养规格和要求,制订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学生日常管理、专业教学与培养单位合作联系、实践基地建设管理、监控各教学环节以及审核学生毕业资格等。

七、师资队伍

(一)师资配备。

坚持“专兼结合,长短相辅”的原则,优先聘请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专兼职教师进行授课或指导学生进行各类工程技术实践。基础课程由学院选聘教师进行授课,专业课程由学院选聘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教师进行授课,并配备课程辅导教师。

(二)增加教师工程实践经验。

与合作单位建立教师定期挂职锻炼和顶岗工作机制,联合设立挂职或顶岗工作岗位,教师挂职或顶岗工作期间待遇不变,在考核和各类评优中,对有工程实践经历的教师优先考虑。

八、保障措施

(一)政策支持。

学院对“卓越计划”所在的专业的教师数量配备、职称结构设置、教学工作量计算等方面出台制定相关倾斜政策,支持“卓越计划”所在的专业的发展,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工程教育教学改革,增加教师工程实践经验;对教师依托“卓越计划”参与工程项目设计、专利、产学研合作和技术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成果给予适当的认定。同时,求在职称评聘与考核等环节,对“卓越计划”项目的教师增加在企业工程实践经历的要求。

提高“卓越计划”学生奖学金额度,在图书资料借阅给予与教师相同的待遇,在校外学习阶段给予生活补贴等。

(二)经费支持。

学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专项经费,用于“卓越计划”的工程训练、岗位实践、教学改革、兼职教师聘用、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培养、教学科学研究、学科竞赛等各项工程教育运行、建设与改革工作。

(三)场地支持。

建立用于研讨式教学、工程案例教学、综合设计等专用教室。全院各类实验室对“卓越班”学生开放。

九、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一)教务处工作职责:

1.及时收集、传达上级部门的相关工作信息,组织学习、调研,负责各部门的协调沟通;

2.制定学院本科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工作方案;

3.组织地震科学系制订培养方案并督促落实;

4.联合人事处制定校外教师讲课、讲座、指导毕业设计等酬金发放标准、合作单位兼职教师的评聘标准、青年教师到合作单位参与产学研实习计划的选拔标准及相关工作量的认定等。

(二)地震科学系工作职责:

1.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结合专业特点研讨“卓越工程师”培养模式;

2.制订并落实“卓越工程师”培养方案;

3.落实“卓越计划”行业内合作单位,与合作单位共同制订行业培养方案;

4.制定本单位教师到合作单位实习的派遣方案,落实本单位本科生的合作培养环节。

(三)人事处工作职责:

1.与教务处共同组织教师到合作单位的培训;

2.制定工科教师的年度考核和职称评聘标准;

3.制定校企互聘专家的人事政策及措施。

(四)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

制定试点班学生的日常管理、奖惩等相关制度。

(五)发展与财务处工作职责:

参与相关政策制定,负责落实资金划拨。

十、实施步骤

(一)学院制定总体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建设目标、试点范围及遴选流程、建设内容,明确管理流程框架及关键节点工作。

地震科学系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培养标准及实现矩阵,制订教学进程计划、合作单位学习方案等详细实施方案。

学院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各省市地震局及中国地震局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对卓越工程师培养方案进行论证,形成初步培养合作意向。

(二)启动“地球物理卓越班”的宣传、遴选等工作,落实培养方案的主要环节,“地球物理卓越班”2013年9月正式上课。

    2022-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