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建设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9-06-06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不断加强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优质资源建设与应用,着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实践育人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应本着“虚实结合、能实不虚”的基本原则,建设一批符合学院实际、切实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的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原则上所建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应与《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保持同步。

1. 以学生为中心原则。项目建设要从学生的需求出发,调动学生参与实验教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学生创新创造能力。

2. 准确适宜性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所建项目重点解决真实实验项目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

3. 创新性原则。创新实验教学项目资源呈现方式,注重通过3D动画、文字、图片、视频等各种媒介促进教学准备、沉浸式教学、线上讨论、线下交流;加强网络化条件下实验教学规律研究,探索提升实验教学效果的方式方法。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为依托实验或实习课程任课教师。项目师资力量较强、建设基础较好、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质量较高;

 2.项目明确具体的实验项目及依托课程。申报建设的项目应明确具体的实验项目,依托的课程,学时等信息。依托课程需为各专业必修实验或实习课程。

3.本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以引进优质、成熟教学系统为主,要求系统必须与学校虚拟仿真平台对接。

(二)立项程序

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防灾科技学院虚拟仿真项目建设立项申报表》(附件1)。学院初审后报教务处,学校将进行评审。

(三)申报时间

虚拟仿真项目建设立项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611日,学院将立项申报书(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初审后于611日下午6点前交至实践教学科。

三、注意事项

(一)坚持“虚实结合、相互补充、能实不虚、宁缺毋滥”的原则。各学院应注重统筹规划,从教学实际需要出发,做好实验教学体系设计,项目选题应充分论证。理清虚拟仿真实验和理论教学、实体实验教学的关系,确保所建项目能进实践课程、进实践课堂,有助于提升实验教学效果的方式方法。

(二)设计的课时和操作步骤适当。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三)经费支持。以虚拟仿真实验项目为单位划拨经费,每项支持费用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2019年拟建设8个项目。

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做好虚拟仿真项目建设立项申报建设的各项工作,积极鼓励教学水平高、教改成果显著的教师参与实践教学方式改革,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2019-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