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9年高等数学学位(含延期毕业生)考试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9-05-20


各教学单位、相关同学:

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高等数学学位(含延期毕业生)考试安排已经确定,本次考试包含在校生中已经报名参加高等数学学位考试的学生和延期毕业生高数学位考试未通过的。现公布考试安排,具体如下:

一、考试安排

考试日期:528日(第14二)10:10—12:10

考试考区:北校区天仪楼。

二、安排查询

1.考试安排查询(学生)

学生可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查询。步骤:通过教务处首页登录入口,进入“个人中心”,点击“教务管理系统”,进入“我的学业”→“课表考表”→“我的考表”。

也可通过下方附件查询考试安排。

2.监考安排查询(教师)

各位监考老师可通过考务系统(测试)查询监考安排。步骤: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登录入口,进入个人中心”,点击“教务管理系统”,进入“我的工作”→“课表考表”→“我的监考安排”。

三、考试纪律

1.请各位同学认真查询考试安排,根据考试时间、地点安排,在校生携带一卡通(或学生证)延期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丢失者持本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开具的附有学生照片及公章的学籍证明

2.禁止考生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一经发现视为作弊。对违反考场规则的相关考生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四、试卷上传、成绩报送与归档

1.试卷上传

经教研室审核的试卷,命题老师可通过教务系统上传试卷。步骤: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登录入口,进入个人中心”,点击“教务管理系统”,进入“我的工作”→“我的教学”→“我的工作量”→“命题”(注意自修考试任务)。

2.成绩报送

参加自修阅卷的老师请在0602日前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步骤:通过教务处登录入口,进入个人中心”,点击“教务管理系统”,进入“我的工作”→“我的教学”→“成绩录入”,点相应课程进行成绩录入。

3.考试归档

教学单位将考试材料整理好自行存档。

 

    2019-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