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线开放课程修读与学分认定的通知(试行)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9-03-18

 

各二级学院:

为了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应用与共享,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学校启动在线开放课程修读与学分认定工作,请相关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开展工作。

   一、试行范围

   在线开放课程修读与学分认定试行范围为大三、大四学生。

   二、组织管理

1、在线开放课程的教学过程管理与考试资格认定由学生所属二级学院负责。

2、教务处负责组织在线开放课程的考核。

   三、管理流程

1、学生本人填写《防灾科技学院在线开放课程修读申请表》。

2、学生所属二级学院负责审核学生提交的《防灾科技学院在线开放课程修读申请表》,学生申请认定的课程和在线开放课程的授课内容须一致。

3、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读完在线开放课程,将相关课程修读证明提交到所属学院,二级学院审核学生是否按要求修读完成,审核完后将具备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汇总提交教务处。

4、教务处组织校内课程考核,考核通过,可认定该门课程学分,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四、时间安排

12019.3.18-2019.3.22,二级学院接收和审核学生提交的《防灾科技学院在线开放课程修读申请表》。

22019.4.29-2019.5.3,二级学院审核学生提交课程修读完成证明,提交具备考试资格名单交至教务处。

320195月下旬,教务处考试中心组织相关课程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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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18